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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同意,近日,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耕地資源質量分類成果對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有關事項作出要求。
《通知》明確了重點工作。一是形成評價成果。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更新縣域耕地質量屬性數據庫與空間數據庫,按照《耕地質量等級》(GB/T 33469-2016)國家標準和農業農村部統一建立的耕地質量等級評價指標體系,開展耕地質量變更評價,標注耕地質量變更評價等級結果與土層厚度、土壤質地、土壤有機質、土壤pH值等4項耕地資源質量分類指標,形成縣域耕地質量評價單元圖件。
二是開展成果對接。縣級自然資源部門聯合同級農業農村部門共同組成縣級工作專班,雙方簽訂保密協議,將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土地利用現狀圖與縣域耕地質量評價單元圖件疊加,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土地利用現狀圖上標注耕地質量等級及4項耕地資源質量分類指標,形成縣域成果圖件。省級自然資源部門聯合同級農業農村部門共同組成省級工作專班,加強數據質量審核。省級自然資源部門將所轄所有農業縣(區、市、旗)標注了耕地質量等級信息的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最新縣域土地利用現狀圖件整體移交至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后,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將其上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三是落實耕地質量保護責任。加強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耕地資源質量分類成果應用,為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耕地占補平衡、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耕地質量等級變動表編制、耕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及因地制宜開展耕地質量建設與保護提供基礎支撐。
《通知》強調,加強統籌協調。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加強統籌協調,統一思想認識,成立工作專班,形成合力。加強技術指導。省級自然資源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與耕地資源質量分類成果對接工作的技術指導,充分依托教學科研單位專家力量,及時解決數據對接中出現的問題。加強質量控制。必須充分認識質量控制的科學性與嚴肅性,加強耕地質量等級信息和耕地資源質量分類信息審核,確保數據科學性和準確性。加強信息管理。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在數據交接過程中,共同簽訂數據保密協議,落實保密責任,切實保障兩部門相互提供的數據安全存儲與使用。
《通知》要求,12月15日前,縣級自然資源部門、農業農村部門開展縣級成果對接,提交縣域成果圖件至省級自然資源部門。12月25日前,省級自然資源部門、農業農村部門開展省級成果對接,共同開展數據質量審核。“三調”成果發布后,省級自然資源部門將所轄所有農業縣(區、市、旗)標注了耕地質量等級信息的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最新縣域土地利用現狀圖件整體移交至省級農業農村部門。